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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公司能否投标?
2022-12-27 浏览次数:221次
国有企业下属参股子公司能否参与该国有企业组织的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三十四条**款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条没有一概禁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与投标,构成本条**款规定情形需要同时满足“存在利害关系”和“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两个条件。即使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某种“利害关系”,但如果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程序规范,该“利害关系”并不影响其公正性的,就可以参加投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三十四条*二款,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于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肯定是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所以不可以在同一个标段投标。
母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互相借用对方的资质和业绩投标吗?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法人地位是独立的,财产也是彼此独立的,各自承担自己的民事责任,所以不可以互相借用对方的资质和业绩投标。 母子公司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评标时母公司主动放弃投标,对子公司的投标应如何处理? 某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共有6家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其中有两家是母子公司。该项目进入评标阶段以后,母公司出具书面通知主动放弃投标。请问评标**是否应当对子公司的投标文件继续评审,还是要否决该子公司的投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三十四条*二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此外,母公司投标截止后放弃投标,其法律性质属于撤销要约。作为招标人,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不退还该公司的投标保证金。 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即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母公司和子公司由于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所以,不能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但他们可以分别参加不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八条**款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shywen.b2b168.com/m/